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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竟然知道我?”季璟一边说着,一边摘下了脸上的面罩。
既然已经被认出来,就没有必要在伪装了。
毕竟他们都是要死的。
“你这么针对回陇,事发之日,你就不怕回陇震怒之下,跟你们撕破脸吗?”
“我把你们都灭了口自然不会有人知道了。”
“更何况,我南蜀皇上,就是要和你们撕破脸,才有一个正当的理由发兵你们回陇。”
“你们无视回陇的求和,让百姓受苦,真相公布那一天,就势必受万人指责。”
季璟满脸的不屑“百姓只敢指责弱者,我南蜀强大之后,还会怕他们?”
那冰冷的表情就像把生命当成草芥一般。
宋漫算是彻底把季璟看清了。
“想要取我的命,那就来试试吧。”
她在南蜀的时候,还是在十三四岁的年纪跟季璟打过,那就让她见识见识这些年季璟的有没有进步。
丢掉手中的匕首,从一旁捡起一把长枪。
世人都爱剑和刀,但是她却独独喜欢枪和戟,都是她最擅长最喜欢的武器。
长枪直指季璟。
宋漫拿起长枪的时候,季璟的表情就变得古怪了起来。
还来不及疑惑,宋漫的枪就戳了过来。
左脚向前一步,后脚上踢,长枪直刺敌方,季璟虽然惊讶,但也不甘示弱,挥剑劈砍宋漫的长枪。
宋漫手一收,季璟那一刀劈空了。
两人你来我往,季璟的脸色越来越沉重。
枪和戟是非常小众的武器,很多男人都根本练不好,更别说是一个女人。
一方面需要很大的力气,另一方面又需要非常成熟运用技巧,练枪之后,手臂的力量往往容易跟不上,有些人即使练了几年了,如果不长期练习,根本达不到实战的要求。
“枪为百兵之王,又为百兵之贼”这话一点也不夸张。
枪和戟之所以能称王、称贼,是因为它在实战中威力强,攻防速度快,变化无穷,往往使人防不胜防。
一个远距离武器,一个近距离武器,谁更胜一筹已经非常明显。
季璟被击得应接不暇,宋漫的手飞速进攻,不给他任何喘息的机会。
宋漫带着满腔的怒火,手上的力度就像没有尽头一样。
季璟稍退,果断地丢下手中的剑,在地上捡了一把和宋漫一样的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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