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所有车臣反政府军游击队员目瞪口呆的注视中,战侠歌竟然扛起自己的步枪,绕开他们的防御线,一名车臣游击队轻机枪手瞪圆了眼睛,叫道:“他想干什么,难道他还想爬上那座山峰?!”
在这位轻机枪手身边的弹药手舔着嘴唇道:“他应该不会做这种傻事,那座山峰有一百五十多米高,几乎是垂直角度,就算是一只猴子或者是野羚羊,只怕也未必能爬上去吧?”
“现在是正午一点钟!”车臣反政府军游击队指挥官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冷然道:“我既然会选择这里做狙击战场,就会仔细研究附近的地形。那座山峰陡峭鲜少有能够借力的地方,戴着手套去攀爬它无异于自寻死路。我们附近的这几座山上的石头都含有大量金属物质,经过太阳几个小时直接暴晒后,温度已经超过六十五摄氏度,这种滋味相信你们刚才挖沙子的时候已经尝过了,在没有特殊登山工具,只凭双手的情况下,想征服这样一座山峰,根本不可能!”
指挥官身边的所有队员都连连点头,但是他们错了!
战侠歌从身上撕下几块布条,先将自己双手的手掌紧紧裹住,然后他珍而重之的将自己的右手食指一点点裹紧裹严,然后他拔出自己的虎牙格斗军刀,把它咬在自己的牙齿里。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中,他竟然真的开始攀爬这座表面温度超过六十五摄氏度,几乎有九十度垂直,距离地面落差超过一百五十米的陡峭绝壁。
手指一接触到含有大量金属矿物质的岩石,战侠歌就感觉到自己仿佛是抓到了一块大大的烙铁,只向上爬了四五米,战侠歌的双手除了他的右手食指之外,其它九根手指上都布满了细细密密的水泡。这些水泡在粗糙坚硬而炽热的岩石上反复磨擦,当战侠歌爬到六七米的时候,他的双手中已经像筛子一样渗出细细密密的血珠。
面对这样的一幕,看着战侠歌攀爬绝壁,留在岩石上的那一个个鲜红的手掌印,坐在电视机前胆子稍小的人已经忍不住闭上了眼睛,在这一刻,不知道有多少人都在说着相同的一句话:“趁着还能回头,放弃吧!”
虽然电视机前的观众不能亲自去体验那些岩石的温度,但是只要看看战侠歌留在上面的血手印在半分钟时间就被烤干,看着战侠歌那双仅仅爬了几米高,就被烫得不成人样的双手,谁心里没有腾起一种根本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凉意?!
战侠歌的双手每一次重新落到滚烫而粗糙的岩石上,那种几乎可以直接刺穿他心脏的可怕痛苦,就带着一股股如狂涛怒潮般的热浪,狠狠撞击他的每一寸神经。在这一刻,他的身体不停的颤抖,他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向他哀号:放手吧,回去吧,你挺不住的!
是的,想攀爬这座山峰是疯狂的。
战侠歌抬头望着头顶那几乎没有生物可以用肉体征服的山峰,再看看自己脚下那一片他现在跳下去还不会受伤的柔软沙面,他在心里轻声道:“我在六岁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想要获得别人无法获得的胜利,就要付出别人无法付出的努力!所以我要征服你!而且我真的想看一看,当我把自己逼到极限时,我是否真的能够创造……奇迹!”
战侠歌必须用自己的双手,一次次支撑起自己的身体和平时并不觉得如何沉重的自动步枪,他必须用右手紧紧握着虎牙格斗军刀,将它一次次狠狠插进石头的缝隙中,然后拼尽全身力量,拽着刀柄一点点把自己的身体向上推。
一些女孩子坐在电视机前,瞪大了眼睛死死盯着战侠歌,生怕她们只要稍一眨着眼睛,战侠歌就会从她们的视野中消失。她们坐在那里轻轻的无声抽泣,她们瞪着大大的眼睛,任凭炽热的眼泪从她们的眼眶里不停的留下来。
所有人的感觉都惊人的相同,一个女孩子一边流着泪,一边拨通了男朋友的电话,“你打开电视看看他吧,他在这一刻……真美!”
在战侠歌征服的山峰上,留下了一排用鲜血凝聚起来的印痕,那鲜艳的红色手印,那不停颤动却依然孤傲而坚强的背影,那种对胜利近乎变态的执着,使他就像是一个发光体,深深吸引着每一个人的目光,带动着每一个观众的心脏,不由自主的随着他的一呼一吸而跳跃不息。
没有人相信一个人可以凭借自己的双手和一把军刀,征服这座山峰,车臣反政府军游击队员也不相信,在战侠歌爬上五六十米高的时候,他们都开始静静的等待,等待战侠歌失手从峭壁上摔下去,等待这个战场上几乎打不死的幽灵,自己投进死神的怀抱。就连追在战侠歌身后的赵海平,也呆呆的站在峭壁下面,他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征服这座峭壁,他试着把手指放在了战侠歌曾经征服的石壁上,一股绝对炽热的疼痛刺得他本能的收回了手指。
望着已经爬上山峰一半的战侠歌,赵海平的嘴唇都在抽搐,他真的想知道,为什么战侠歌能忍受得了这种疼,能承受得了这种痛!
战侠歌一次次伸手,他鲜血淋漓的手看起来仍然是那样的稳定,他在用一种近乎机械的稳定节奏不停的向上爬。他的双手扒着拥有尖锐边缘的石缝,他的双手扒着突出来却微微向下斜倾的石头边角,他的双手爬着自己那把虎牙格斗军刀,把自己的体重几乎完全交付到了它薄薄的刀身上。
战侠歌摸着那滚烫的岩石,在他的心里竟然会突然涌起一个怪异绝伦的想法:“要不是这场战争,也许我这辈子也不会摸到这块岩石,这辈子也不会到达这里,到达这个位置吧?!”
基建狂魔当领主 梦回90年代帮我老爸赶情敌 影卫他不当替身了 我靠抽卡历史大佬称霸天下[基建] 交换身体后我成了绿茶男 地府托儿所 失忆后我踹了我的豪门老公 [综漫]穿成咒灵的我被神追更 总有美强惨想独占我[快穿] 开局一把98k方羽李云龙 乖点,不咬你 穿成修仙文里的小可怜后[穿书] [清穿同人]大清皇弟日常 女儿拔掉了我氧气管林军秦梦莹 小狼狗又逼我喜欢他 徒弟他重生后总喜欢替我收徒 林军秦梦莹 真千金她回家种田了 明朝伪君子 假千金靠种瓜爆红娱乐圈
本书又名华夏崛起,拥有伏羲武魂的我称霸全球天命大反派掠夺一切主角机缘地下大佬苏云穿越了,与别人穿越成天命之子不同,他成为了一本书中的反派。原著中,这反派的老爹是华夏六大神灵之一,母亲是从秦朝传下来的古老家族,秦家的长女,堪称是华夏最有权势的富二代。自身更是觉醒了远古神灵伏羲武魂,拥有神灵血脉,天赋逆天。清北学院校花柳婷,是苏云的未婚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反派富二代,开局校花要弄死我!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穿越大唐贞观时期,得到了一个坑爹系统只有抗旨才能变强。这无异于在刀尖上起舞,在作死的边缘试探。可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无论他如何作死,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却是对他万般宠溺,百依百顺。其中的原因,连主角自己都不知道。他竟是李世民和长孙当年生下的第一个,可怜的被遗失的孩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大唐抗旨才能变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大唐抗旨才能变强...
男主穿越到斗罗大陆中,醒来发现自己正在长老殿举行婚礼,迎娶的正是拥有六翼天使武魂的千仞雪。...
某写手很烂俗的重生了,但他没有重生在过去或是平行世界,而是重生在了自己撰写的小说世界里!最让他蓝瘦香菇的是,重生的角色竟然是小说里被虐得死去活来的反派公子哥!为了能多活几章,史上最妖孽的反派,不得不在史上最坑爹的系统指引下,一步步完成史上最伟大的逆袭之路!书又名反派的自我修养猫我回来了!...
恋爱日常轻松搞笑为了能够潇洒人生,安然偷偷报考了魔都复大,万万没想到,潇洒不过一年就被催婚?我,安然,绝对不可能谈恋爱,女人只会影响我拔刀的速度!在?解释一下,为什么要撒狗粮?啥玩...
李正景,十七岁,横炼外功巅峰大圆满。身份羽化仙宗古月峰外门弟子,建安侯次子。隐藏身份千幻神君第七百六十三具备用肉身。运势修行脏腑养气内功(残缺错版),未能养出内气,并已伤及脏腑根基,于七日后内门弟子考核之中晋升失败,从而遭千幻神君弃用,炼为血丹,死无全尸!改命之法如下我李正景分明是正经仙宗弟子,怎么他娘的成了备用肉身?本书又名我有一页改命书正经人修仙传正经人修仙谁花钱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