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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你们是不是长安人(第1页)

数百胡人狼狈地逃窜,直到遇见了另一队胡人才停了脚步。

“什么?你们被千余汉人百姓打败了?”

那一队胡人用最鄙夷地眼神看着那数百胡人,入关以来第一次听说有胡人打不过汉人百姓的。

有胡人叫着:“大家抄家伙,杀了那些汉人报仇!”其余胡人大声地应着,有人恶狠狠地看着那败逃的胡人们,道:“是个男人的,就跟我们杀回去!”

那数百败逃的胡人在众人的鄙夷之中面红耳赤,急忙带路:“就在前面几里地。”

又有另一队胡人赶到,听说有胡人被汉人百姓打败了,有人气愤填膺:“汉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老子这条疤就是被汉人打得!”他指着额头的疤痕,那是一个汉人门阀老爷见他挡着路,抽了他一鞭子后留下的疤痕。

其余胡人也叫着:“杀了汉人!”在秦州一直被汉人欺负,今日必须杀了汉人出口气。

一众胡人叫着:“大家都去杀汉人!”有人干脆编成了歌曲,大声地唱着:“大家都去杀汉人,汉人有钱又好杀……”无数胡人大声地欢笑,只觉这杀汉人真是轻而易举。有人叫着:“老子在陈仓杀了三个汉人,真是爽啊,他们根本不敢反抗,我杀第一个汉人的时候,其余两个人就在旁边站着,一动不敢动,我杀第二个汉人的时候第三个汉人跪下了,我杀第三个汉人的时候他一点不敢反抗,只是乱叫‘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汉人都是懦夫,我随手杀几百个给你们看看!”

好些胡人鄙夷地看着那逃回来的胡人,打不过汉人也配叫胡人?简直是胡人的耻辱。

……

户县外的官道上已经聚集了三四千汉人,一堆堆的聚集在一起聊天,将领也完全不管。

某一堆人中,一个汉人大声地说着:“……胡人都是废物!真的,胡人看起了长得凶狠,怪叫的时候声音听着寒碜,其实都是软脚虾!我一只手就能打赢胡人!看,这就是我砍死胡人溅在身上的血迹。”那汉人指着身上的血迹,得意无比,四周一片惊呼声,好些人叫着:“厉害,厉害!”

另一堆人中,一个汉人得意洋洋地指着地上的尸体道:“看见这具胡人的尸体了吗?这就是我砍死的!看清楚这伤口,一刀毙命!别以为我是茶楼的伙计,我其实学过老李大刀,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刀刀致命!”

角落的一堆人中,一个女子傲然道:“……当时有个胡人一刀砍了过来,在那一瞬间,我想到了与张郎在牡丹亭的相会,想到了巴山夜雨,想到了江枫渔火,想到了长河落日,我的剑不由自主的划出了玄奥的角度,带着我心中无限的感慨和对世界的领悟,轻轻地划过了那胡人的脖子……”四周一群少女捂着嘴尖叫,不敢置信眼前柔柔弱弱文文气气的女子可以杀胡人。

两三千晚到的汉人看着地上的尸体,听着千余长安本地人活灵活现地说着胡人如何懦弱,如何砍死了数百个胡人,只觉心中对胡人的畏惧感好像少了一些。

有晚到的汉人小心地问道:“胡人已经到了户县,会不会再来?”

那已经算是老兵的千余长安人用力地拍着胸脯保证:“慌什么,不管胡人来多少,哥几个杀给你看!”

一群晚到的汉人大声地欢呼,只觉有了主心骨。有了急忙拍着马屁:“若是胡人来了,哪里需要你们动手,我们几个就杀光了胡人!”周围的人大声地应着,其实心里就盼着有那千余“老兵”长安人动手杀贼。

一角,李鹤仔细地回想那场厮杀,她好像被砍了好几次,却都没有受伤,这是为什么呢?她仔细地看着衣衫,在腥臭的血迹之中她找到了好几处破口,与她记忆中被砍伤的位置很是相近。她小心地检查,从那几处破口中也发现了被看破的书页,只是好些只是一个深深的凹痕,或者只是破了封面。李鹤有些惊讶,难道真的是这些软软的书本救了她的性命,可是只听说用铁板做盔甲的,没有听说用书本做盔甲的。难道真的是什么至圣先师或者墨子孟子保佑?

李鹤有些疑神疑鬼,她自问对这些书是极其喜爱的,但是若是因为喜爱这些书本就会被孔子孟子墨子保佑,那么这世上读书人早已永生了。难道真的是这些书本挡住了刀剑?她拎起薄薄地书页,完全不信,就这手指头都能捅破的书页挡住了刀剑?简直是荒谬。

李鹤看看破烂的《中庸》和《诗经》,犹豫了半天,不信归不信,小命可是自己的。她还是决定假装相信这些书本能够挡住刀剑,那么,她又该怎么样?看看这被扎烂的《中庸》和《诗经》,多半是起不到挡住刀剑的作用了,可是身上少了两本书,总觉得缺了什么。李鹤想了想,将衣服脱了下来。四周有很多人,按理虽然是外套,但其实淑女也是不该脱的,但是李鹤身上穿了好几件外套,多少能够欺骗自己这衣服是外套的外套,不算失礼。她快手快脚的将背后的书本取了两本出来,置换到了前面,看看破烂的《中庸》和《诗经》,觉得有总比没有好,于是将两本烂书置换到了背后,牢牢地捆住,这才觉得放心。

四周有好些晚到的汉人见李鹤浑身都绑着厚厚的书籍,有人嘲笑着:“这女人家里是开书店的。”有人鄙夷:“穷到只剩下书了。”

有“老兵百姓”呵斥着:“你们懂什么?她有至圣先师庇佑,刀枪不入!”细细说了某个十八尺高的巨汉横扫战阵,一拳可以将人打飞二十丈远,简直天下无敌,可是遇到了有至圣先师庇护的李鹤,无论那巨汉用铁锅大的拳头,用门板阔的巨剑,用磨盘大的狼牙棒,始终无法伤害李鹤一丝一毫。

一群百姓震惊地看着“老兵百姓”们,十八尺高!铁锅大的拳头!这已经是妖怪了吧?

“老兵百姓”严肃无比,眼神中带着虔诚:“李鹤身上冒出了一层柔和的白光,任何刀剑拳头都被白光挡住,伤不到她分毫。”

他指着李鹤衣服上的鲜血,道:“然后,李鹤只是一击,那十八尺高的胡人就成了肉沫。看到了没有,那就是胡人的鲜血。”

一群晚到的百姓看着李鹤身上一大团的血迹,好几个人打了个寒颤。

李鹤在短短的时间内已经习惯了被人指指点点,换成别人被捅了几十刀都没有死,她也会指指点点的。她看着手中满是血迹的衣衫不知道该不该穿上去,浓烈的血腥味和鲜红的血渍,以及数不清的破洞都在提醒李鹤不要穿了,可是她没带替换的衣衫,扔了这件衣衫就只能任由“书甲”外露了。她有些心疼书本,在一堆胡人的尸体中取了一件沾染鲜血少的外衣,强行压制着穿陌生人的外套的恶心,咬牙穿上,总算是遮住了一身的书本。

李鹤轻轻抚摸着衣衫内的书本:“还好,还好,这样《商君书》和《法经》就不会破损了。”

周围好些人羡慕嫉妒恨地看着李鹤,爱书之人有至圣先师的金光保佑简直是正能量爆棚。好些人后悔极了,家里同样有书籍无数,但是远行出征的时候每一件物品都会增加负重,谁不知道精挑细选的,哪里会带着无用的书本。

有人眼眶中泪水打滚,书中自有黄金屋未必是真的,但是书本真能保命啊,为什么他就没有带书本呢,看来读书人的真种子就是泰山崩于前而手中不能没有书本啊。

一个男子怔怔地看着李鹤,颤抖着从包袱里翻出一本书。周围的人惊讶极了,没想到除了李鹤还有人会带着书本。有人眼尖,扫了一眼书名,脸上立刻露出了鄙夷的神色:“《二十四友艳行记》?没想到阁下如此雅致,哪怕是上阵杀敌竟然也带着小黄书。”这是精虫上脑了吗?

周围好些人却瞳孔收缩,瞬间理解了那个男子带着小黄书的目的。有人默默地冷笑着,想用胡皇帝陛下的成名作在最关键的时候就自己一命?只是胡公粉丝的名头不怎么好用,以为高举一本小黄书就能不站到第一排简直是做梦。

那个男子脱下外衣,颤抖着将《二十四友艳行记》牢牢地捆在心口,又套上了外衣。

周围有人鄙夷极了,以为这就可以代表对胡陛下的忠诚,可以在关键的时刻有龙气附体了?还不如拿本族谱指望祖宗显灵来得实在。

那个男子丝毫没有想过龙气之类的东西,他只是简单地类推,那些书本能够保李鹤一条小命,那么这本书也能救他一命吧?只是他带的少了,只有那么一本而已,但能护住心脏怎么感觉放心了些。

几个中央军将领聚集在一起低声地讨论着战局。

一个将领道:“没想到胡人这么快就到了户县。”他很是生气,斥候都是干什么的,胡人几乎快到了长安还不知道。

其余将领叹气,不是忙着内讧就是忙着面对胡问静,谁还有空管斥候,这次没出大事真是走了狗屎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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