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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呼啸,黄沙漫天。
一轮烈日用刺眼的阳光炙烤着大地,地上,一匹高头大马驮着贾乐拼命的向前奔跑。
令人奇怪的是,在这匹马的旁边,一名高大的壮汉迈着矫健的步伐也大步流星的向前奔跑,这一人一马倒有些并驾齐驱的气势。
若论个头,这匹青鬃马已经所得上是一匹上等的良驹,但若论精气神儿,这个人倒是比这匹马还要神骏的多,这一人一马赛跑的场景,当真让路上的人啧啧称奇。
再看贾乐,此时正悠闲的半躺在马背上,还时不时的半睁一下眼睛,看看前路,确认一下有没有走错方向,这颠簸的马背对他来说,仿佛是一张平整舒适的大床。若是单单凭借这精湛的骑术,已经足以获得无数少女们的目光,当然,如果少女们看清楚贾乐那张假笑的脏脸和黑亮黑亮的乞丐服,不戳瞎自己的双眼已经是对贾乐最大的包容了。
“兄弟,要不然,咱就别比啦?”贾乐问道。
富贵此时虽然满头大汗,但依然中气十足的说道:“不行不行,说好了终点是青山关,怎么能半路就不比了呢?一定要一口气分个输赢,那才叫痛快啦。”
“哈哈,好,那我们就到青山关。”贾乐大笑着答应道,继续催马前行。
原来,贾乐和富贵为了尽早赶到青山关,两人共同骑上了梁子的青鬃马,想要加紧赶路,可骑了一段时间,发现这马根本承受不住两人的重量,还没跑几里地就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的了,看着这匹青鬃马腿软无力的样子,富贵说这匹马是废物,是匹驽马。
可贾乐看得出这匹马确实是匹好马,这匹青鬃马毛色鲜亮、体态匀称、四蹄有力,绝不像富贵说的那样无用。于是贾乐说,马跑不动是因为富贵太重,马驮不动他,自然就跑不动了,这不怪马。
富贵却不这么认为,他家里的马驮着他一天跑五百里都不在话下,这匹破马,别说五百里,就是五十里都困难,这不是废物是什么?可他压根儿就没想过,狼头李在家里对他这个傻儿子是宠爱有加,给他骑的马,那是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而眼前这匹青鬃马虽然也算好马,但跟汗血宝马相比还有着不小的差距,更况且这匹马还要驮着他们两个大活人。
于是,两个人就有了现在的赌约,由贾乐骑着这匹马和富贵比赛,看看谁能先到青山关的城门。
烈日、黄沙,这本是个绝对让人高兴不起来的环境;在敌暗我明的情况下,匆匆忙忙去送一件不知道有没有用的玉佩,这本是件绝对让人高兴不起来的事情,但两人却没有半点不高兴的意思,不但如此,他们还高兴的很。
青山关离花都镇虽然只有还不到五百里的距离,但两地风景迥异,一个四季如春,百花齐放,一个终年黄沙,烈日炎炎,偶尔来到一个新鲜的地方,做一些新鲜的事情本就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他们有不高兴的理由,但也同样有高兴的理由。既然如此,他们为何不选择那些高兴的理由呢?人生本就如此,高兴与不高兴,大多都是自己心里的选择。
地面上一股股热浪在涌动,远方的景物被热气烤的仿佛在不停的晃动,让人有些恍惚的感觉。
此时,不仅仅是远处的景物在晃动,连远处的人也在晃动。而且,这个远处的人不但在晃动,还晃动得十分有韵味。
“大哥,那有个人。”富贵边跑边对贾乐说道。
贾乐此时正半躺着在马背上,听了富贵的话他头微微抬了抬,看了看远处。
只见一个女人正在一步三晃的在路边走着,她的背影如一条水蛇一般在扭摆着,纤细的腰肢和丰腴的臀部在这片荒无人烟的道路上,留下了一道诱人的身影,这女人每一个动作都很夸张、轻浮,但却充满了最原始、最野性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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