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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森林的那一刻,土壤的含水量一下子就降低了。或许是因为森林蓄水的能力原本就比草地要强得多,脚尖踩踏在柔软的松针上的瞬间,竟然和踩在旅馆里的柔软地毯上的触感没什么区别。
凌存的脚步不自觉地变得轻盈起来,运动鞋踩踏在蓄满了雨水的林间地上,发出“噗嗤噗嗤”的响声。
他似乎从这种幼稚的行为中找回了一点童年时代的乐趣:踩踏的力度越大,蹦起的水花越高,直到把牛仔裤的边缘都给打湿了。深棕色的泥点附着在水蓝色的布料边缘,分外刺眼。
温演沉默又宠溺地看着他如是行动,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好可爱。
凌存才不在乎同行人此刻躁动的心情,只是昂起头。
森林的顶端有着自然的天窗。此刻浅金色的细碎的阳光像是细细密密的针,从树梢的缝隙里缓缓降落。暴雨残留的水珠顺着树叶的沟壑,被清风微微吹拂,疏疏拉拉地落了下来。
林间弥漫着稀薄的雾气,凌存拉着温演的手腕,帮他侧身避开斜斜伸入道路的梨树枝,弹起的冰凉水珠打湿两人袖口,溅起阵阵凉。
而手腕却因为体温的交叠,反倒变得更加火热。
温演下意识地弯起指尖,一下一下摩挲着凌存泛着薄汗的温热掌心。对方只是白了他一眼,并未刻意发怒甩开他的手,而是把他的手腕握得更紧了些。
“我喜欢山。”凌存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拍立得,对着郁郁葱葱的顶头树丛随意拍了一张,然后熟练地把照片塞进温演的包里,“空气很清新,心情也很好。”
“那,以后可以常来。”
以后——一百次以后么?
凌存有点想笑,又笑不出来。是他自己把接触框死的,又在性上毫无节制。按照目前这青春期男生开了荤以后行事的频率,大概熬不过半年,两人就得saygoodbye了。
……怎么还有点不舍呢。
他纠结地蹙起眉,冷不丁抬手,对着温演的脸拍了一张。
闪光灯晃眼睛,温演却一眨不眨,只是看着凌存,习惯性地放空脑袋——他拍照的时候总是如此。
“下次记得笑一笑。”凌存不喜欢照片上温演呆滞的神情,“我在按下快门之前,会提前和你说好三二一的倒数的。”
山顶的视野非常好,也足够开阔。阵雨过后,山林里风声飒飒,林海涌动,是放风筝的好天。
凌存和温演快速搭建好了半成品的简易帐篷,把软被单铺开,照明灯和零食摆好,就急匆匆地钻出去,开始捣鼓风筝。
——这倒算是两人说不上有多热闹的童年里为数不多的保留节目。
小镇的地理位置特殊,每当季节交替,风都特别大。不会放风筝的小孩,在所有的小集体里都是异类。
风筝上了天,在算不上猛烈的风里,努力飘摇着。尖尖的顶端好像触碰到了柔软洁白的云,实际上却差了十万八千里。
温演瞥见了凌存被风筝绳勒得鲜红的虎口,从他手中顺势接过摇摇欲坠的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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