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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野站起身,把兜帽取了下来,夜风中他的额发细软,没发育的脸还带着点婴儿肥,只有眉眼锋利凶狠,透着一股遮不住的绝望的气息。
这个世界糟糕透顶,而他如果死了,这个世界会变得更好一点。
奚野一直都是这么想的,他浑浑噩噩地活着,再也没有认真学过习,也没有认真考过试,他的成绩一落千丈,每天只是懒散地应对所有的事情,再大的事情都不能在他心里掀起一丝波澜。
他写了一份三页纸长的简短遗书,交给他并不那么靠谱但足够真诚的发小任景秋,前三页事无巨细地列举了该如何照顾宝贝,它喜欢的狗粮牌子,它遛弯的线路,它睡觉的时间,它需要定期体检,它需要定期去美容院护理,等等。
宝贝半年前被杜槿抱回来的时候,奚野还烦它烦得要死。
他喜欢的是那种狼狗似的大型犬,牵出去膘肥体壮威风凛凛……结果这团软绵绵的棉花糖算怎么回事?
每次宝贝亲昵地贴过来,他就伸出食指戳着它的脑壳把它赶走。
但是现在他不可以不管宝贝,因为宝贝的主人死了,他和宝贝都是杜槿留下的东西,他们只能彼此照顾。
遗书最后,奚野轻描淡写提了一嘴他自己,说如果任景秋还惦记他这个兄弟,就把他的墓前种满木槿花。
等他分化的那天,他就去死。
奚野一直是这么打算的。
……
直到他遇见季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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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系系有话说:今天做了一个很小,很小,很小的手术。但是还是非常,非常,非常委屈,现在系系就是嚎啕大哭qaq呜呜呜呜呜呜哇哇哇哇哇
第64章
奚野一开始是很讨厌季言礼的,甚至比对普通佣人更讨厌。
其他人拿钱办事,拿一小时钱干一小时事,奚野说别来烦我他们就乖乖绕着走。
季言礼不是,季言礼非要把他成绩搞上去,为了那不知道多么脆弱的良心和不知道多么泛滥的爱心,甚至不惜无偿加班追着他遛狗跟他背课文来变着法子烦他。
季言礼脸上永远挂着那种像春风一样温暖的笑容,温润如玉,坦荡清朗,开着不咸不淡也不好笑的玩笑,用最大的耐心和最好的脾气听他骂骂咧咧,然后继续形影不离地跟着他背课文,对他所有做的小事大惊小怪,抓住每一个机会天花乱坠地夸他。
那种讨好的意味太浓了,浓得让奚野反感。
他最开始以为那是一个穷人对雇主的谄媚,并且试图用给他加钱但是许诺他不干事来赶人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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