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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是一部分,出货效率和良品率也是一部分。时慈清楚地知道自己家的厂在两者上都不占优势,回想起昨天甲方负责人模棱两可的措辞,心里很不好受。以前虽然他偶尔会帮着家里出出主意,但父母一直没有让他真的跟进过业务的事情,现在自己出来跑,才知道家里底子不够硬,到处都要受制于人,低声下气。“我昨天陪对方喝酒喝到大半夜,才打听到那家公司给出的价格。”大男孩手在脸上上下搓了一把,才勉强清醒了一点儿,从床上坐起,“说白了还是我们家的产品线不行,得赶紧优化。”和秉持谨慎经营的父母不同,时慈在大学四年发奋勤勉,目的就是等毕业的时候,能尽快对家里的产品线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但父亲话说得明白:“在没做出点儿业绩来之前,绝对不可能给你钱去搞什么破研发!”业绩,父亲说来说去还是业绩。他读的是核心技术的专业,却让他去负责销售,这本身就是一件可笑的事情。所以时慈上次听见宁馥宽慰他的话,面上认同,心里却依旧满腹惆怅。他比任何人都焦急,不光是急着想把自己和宁馥的关系定下来,也急着想要在事业上大展拳脚,证明给父母看。电话那头的宁馥听完沉默了一会儿,问:“那要怎么办,如果压价的话,还有利润吗?”“基本没有了,因为小厂和大厂不一样,大厂的设备更好,出货率也会更快,我们小厂做得会慢一些,时间、人工和设备损耗,水电都是成本。”时慈又叹了口气:“我现在比任何人都着急,明明我家的厂竞争力越来越低,但是我爸妈年纪大了,又越来越保守,不敢让我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只是我觉得这一单生意这样丢掉,真的太可惜了……”隔着电话,宁馥都能感觉到时慈的挣扎与迷茫。时慈不是一个大男人,有自己的坚持和想法,但同时也很乐于对宁馥倾诉心事和难处。宁母觉得时慈这一点不太好,说他喜欢传递负能量,但宁馥觉得两个人能敞开心扉很好,她也很乐于帮时慈分担一些精神上的压力。宁馥挂了电话之后,心情也不自觉地往下沉。晚上八点,她准时到达宋氏。她从更衣室换好衣服出来,宋持风已经在外面了,看样子也是刚换好衣服,还在热身。宁馥的目光在碰到男人的瞬间便好像被电了一下,心头一个激灵,她迅速将目光收了回来。宋持风却显然已经不用再掩饰自己的目的,目光直白而又坦然地落在她身上。之前那如有实质的灼热目光不管她到哪里都如影随形,所到之处皆是一片紧绷的燎原火海,教室的高透光玻璃外墙让她无处可藏,两节课下来她又如同被汗水洗礼。学生们朝她道了谢后离开,宁馥还留在教室里收拾东西。马慧欣和林诗筠过来找她:“宁,走吗?”宁馥回过头,健身房里已经不见宋持风的身影。她抿抿唇,摇头说:“你们先走吧,我想在这儿洗个澡再回去。”“你这最近出汗量有点儿大啊,要不要过两天我们陪你去看看中医?”两个女孩看宁馥确实是一身汗,很是理解她的决定:“那我们先回了?你待会儿记得打车走,到家跟我们说一声啊。”“好。”看着林诗筠和马慧欣结伴离开,宁馥才拎着东西慢慢地走进浴室。等她洗完澡出来,整层楼已经差不多空了,只剩男浴那边传来淅沥的水声。当宁馥用厚实的浴巾包着头发走到吹风机前,男浴那边的水声也停住了。随即,他的脚步声响起。宁馥解开头上的浴巾,湿润的长发垂下,她盯着灰蓝色的吹风机,听着男人的渐行渐近的声音一下一下地踩在她心跳的重拍上。熟悉的静,熟悉的压迫感,在遇到宋持风之前,宁馥从没想过一个男人的气场能强大到这个地步。他甚至都不需要靠近,存在感便已经极为强烈。宁馥拿起吹风机,用风筒震耳欲聋的轰鸣压住心头的慌乱。宋持风站在储物柜前穿衣服的时候,就看宁馥站在吹风机前,眼眸微垂看着眼前的瓷砖地板,眸色冷而淡。时慈不在的时候,她好像总是这样,一双眼睛也无风雨也无晴,疏淡得就像是一片哪怕捻在指间也永远都不会融化的雪花。但偏就是这样的性格,他多看一眼,她就羞红成一片,清汗淋漓。宋持风穿好衣服,衣冠楚楚地站在原地,看着她在他的注视下转过了身去。宁馥心烦意乱,彻底用背对着他,想要避开那束有温度的目光,手指快速地拨弄着自己的长发,希望热风能够更加彻底地从发丝间穿过。她隐约听见身后的男人好像笑了一声,然后如她所愿般将目光落到了别处。只是宁馥还没来得及舒一口气,腰便突然被男人从身后揽住,往后一带。男人的小臂极其有力,隔着衣服也能感觉到隐隐约约的肌肉线条,宁馥完全没有挣扎余地,整个人已经跌进了他的怀里。属于宋持风的气息顿时如同突降的急雨,铺天盖地地将她笼罩起来。“啊——”她吓了一跳,手上吹风机眼看拿不稳,整个手掌便被宋持风托住,男人手迅速收紧,将女孩子的手拢进掌心,同时拇指把吹风机开关往上一拨,停了这吵人的噪声。失去了节奏的心跳成为唯一的声源,宁馥背靠着男人胸口,不敢回头,身体紧绷得如同削得笔直的木头。男人灼热的呼吸降临在她的耳郭旁:“有吃夜宵的习惯吗?”宁馥自大一入学,就是专业课老师常挂嘴边的得意门生,因为她不光天资过人,还勤学肯练。这样的一个好学生足以让所有老师失去刻薄的能力,提及这个小姑娘,唯一值得拿出来提上一嘴的缺点也只有“就是太爱吃夜宵了”。学舞蹈的,身材就是生命,别说夜宵,很多女同学为了保持身材,常年连晚饭都不碰。宁馥高中的时候也玩儿命减过肥,后来被时慈发现,就经常给她投喂,到大学之后更是不光每日三餐陪同在侧,每到晚上要么带着她去吃夜宵,要么带着夜宵来找她。最后他竟硬生生把她一个舞蹈生养出了一个夜宵胃,每天晚上她不吃点儿什么都睡不好觉。想到时慈,宁馥又是一阵动摇,到了嘴边的“没有”又硬生生地拐了个弯:“偶尔会吃,但是今天没什么胃口。”男人沉沉地嗯了一声:“那今天就陪我吃一点儿。”他开口,滚烫的吐息不期而至,落在宁馥的耳郭上,让她有一种好像同他耳鬓厮磨的错觉。“我去拿东西。”说完,宁馥便迫不及待地拨开宋持风环在腰间的手,把吹风机砸回架子上,从他怀中挣脱了出去。她走得很快,一阵风一样进了更衣室。更衣室里没有人也没有东西,供员工坐着换鞋的长凳上只孤零零地剩下她的提袋七扭八歪地倒在那儿。宁馥心神不宁地走到镜子前,想检查自己的头发有没有吹干,然而手拨开鬓角的头发,却是猛地一怔。她皮肤天生就是晒不黑的白,而且不是那种干白,是透着亮,带着珠光感的白。这种肤色让耳郭那块显得很薄,特别容易显色,好在她不是一个经常红耳朵的人。但此刻,她刚才靠近宋持风的那一侧,已经红得近乎快要滴出血来,如同着火。进攻宁馥在更衣室的洗手台上用冷水洗了把脸,把耳朵与脸颊上不正常的红色消干净了才拎着东西走出去。现在时间已经近十一点,宋氏园区的大楼中依旧有办公室亮着灯,如同空中稀疏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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