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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
驾马车进城的路上,威尔面向朝阳,心情美妙,贴心地关心着坐在旁边的孩子:“小艾尔,要不要停下来歇歇?”
是的,他们现在已经有闲工夫在半路歇歇了。因为最近几次,镇民们的货物都直接拉到了格雷家的酒馆,全部卖出去了!
威尔再也不需要去集市一点一点地卖货了,这都多亏了聪明的艾尔教了格雷怎么做美味的食物,格雷才愿意从他这里买食材。
艾尔菲斯笑笑:“不用了,已经坐了好几次马车,我都习惯了。”
“亲爱的,你做的食物简直太美味了,如果你能在镇上开个酒馆,我保证每天光顾。”
“不不不,这听起来太累了,威尔叔叔,我一个孩子,可没这么多精力做生意。”而且他们镇上的人哪儿有这么多闲钱可以让他赚。
“哎,那好吧,希望你长大了能有这个想法。”
进城之后,两人直奔酒馆。此时吃午餐还有些早,但是这家店的座位几乎被坐满了。
在大堂忙活的是格雷和一个女孩儿,这孩子今年七岁,做事儿却很勤快。
莫娜扎着两条麻花辫,褐发棕眼,偏瘦的脸颊上有些小雀斑,相貌平凡,笑起来却很有感染力,好像很享受这种忙忙碌碌的样子。
看到艾尔菲斯进门,莫娜眼睛一亮,小跑过去,“艾尔少爷,您送货来啦,辛苦了!”
艾尔菲斯摸摸孩子的小脑袋,“别叫我少爷,叫艾尔哥哥就行。”
“不行不行,哥哥说了您是主人,我不可以尊卑不分。”
艾尔菲斯嘴角一抽,莫恩那小子还真想把他们兄妹俩卖给自己吗?
一个月前,艾尔菲斯遇到了莫恩和莫娜。
莫娜是早产儿,她的母亲在她出生后一直身体不好,很快就操劳过度病逝了。
四年前,那好逸恶劳,极不负责的父亲实在受不了带着两个累赘生活的日子,也烦透了外人说他不负责的指指点点,趁兄妹俩睡着,收拾东西离开了拉斐城,自此,九岁的莫恩便带着三岁的妹妹艰难生活着。
除了一个由泥石和干草建成的小屋子,兄妹俩一无所有,甚至经历风吹雨打之后,他们的家都有些破败了。
这里倒是没有禁止雇佣童工的律法,费力气的活他做不动,有个酒馆生意不错,雇他当个杂工,洗菜切菜、扫地抹桌,除了烹饪之外,什么都让他做了,但拿到的工钱却只能让兄妹俩维持温饱,他们随着年龄增长身高抽条,连件新衣服都买不起。
莫娜自小就身瘦体弱,这些年时常生病,莫恩找许多人借了钱,凑够了买内愈魔药的金币。第一次借还好,第二次出于同情,也有几人勉强借给了他,再来第三次第四次,就几乎没人愿意借了,他们都是普通平民,可没有闲钱给那女孩儿买药买一辈子。
莫娜每次生病都会节约的只喝一点点药水,大概一年喝完一支。
长期营养不良,莫娜现在一生病就更难好了。
上个月,莫恩没有借到钱买魔药,他求助无门,怀着一丝希望带着咳到快喘不过气的妹妹去了拉斐城的教堂拜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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