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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朋友家玩耍,总不至于要空手去,秦蔻于是兴致勃勃的开始给花满楼的家里人准备礼物。现代特产……现代特产,其实先前花满楼回去的时候,已经带过一些提升生活质量的小物了,比如说功率不高的空调扇、比如说柔软厚实的毛巾,再比如说袜子啊,背心啊、洗发水啊之类的,不必多加赘述。搞的秦蔻一时之间还不知道带什么过去。那就送点保险的吧,给花夫人买了一整套的贵妇化妆品套装、给花老爷带了一根极其先进的鱼竿(……)和舒适的运动鞋,考虑到江南的冬天并不惬意,有一种令人不好忍受的寒冷,而皮毛的大氅又太厚太重,秦蔻又买了几身薄羽绒服。顺便再买一点古代很难吃到的水果。比如说正当季的秘鲁大蓝莓、培育出来还没多少年的阳光玫瑰青提、菠萝、车厘子和椰青。其实秦蔻觉得最好吃的水果是草莓,芳香馥郁、甜美动人,和古代的中原人称之为“野草莓”的东西,完全不是一种水果。但可惜秋天没有草莓。就这么准备了好几个礼盒,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秦蔻在礼拜一的下午打开了时空之门。秦蔻、陆小凤、花满楼、一点红、傅红雪、阿飞,林诗音,大橘,一块儿结伴去了一趟古代的江南。对于其他人(猫)来说,穿越时空,不过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古代,也是一个很普通的地方,那个地方是他们的家、或者曾经的家,他们对古代的感情有的是眷恋、有的是复杂,但他们都熟悉那里。只有秦蔻是兴奋的,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去往古代。古代、古代武侠世界——一直以来,她其实离这个地方相当的近,在熟练的掌握了开门和关门的技巧之后,其实她随时都可以去的,但她一直都没有去。她对这个书中描述的,浪漫、古朴、瑰丽而残酷的武侠世界,既有向往,又总是觉得有点恐惧,下了好久的决心,才决定去看一看。毕竟,不是谁都有这个机会的。出发的时候,一点红带上了他的剑——不是后来买的那把表演用剑,是他那把极薄、极窄的黑皮剑鞘的剑,是一把真正的杀人剑。而傅红雪和阿飞也不约而同的带上了自己的武器,傅红雪苍白的手又握住了那柄漆黑的魔刀,他的手如此熟稔地握着刀,如同他之前十九年所做的千千万万次一样。阿飞那柄完全不能叫剑的铁片别在腰间,面上没有什么表情,盯着打开的时空漩涡去看。在这个瞬间,秦蔻似乎又窥到了一些不一样的魅力,一些与现代社会的安逸、平和所完全不一样的,属于那个辽阔、自由的武侠世界的魅力。秦蔻有点兴奋。会遇到什么人呢……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瞧一眼那个传说中的剑神西门吹雪呢?或者白云城主叶孤城?说起来,陆小凤第一次回去的时候,就是气势汹汹地去捣毁南王世子的阴谋的。陆小凤人聪明、武功高、人缘好,更要命的是他还开了外挂,知道后续剧情是如何发展的,那南王世子就算再是人中龙凤,也不大可能干的过陆小凤,在月圆之夜前的许久,就被陆小凤摁在角落里揭穿了阴谋。然后叶孤城就来了。陆小凤猜了一百八十个叶孤城谋反的理由,但其实原因是最简单的一个。南王一脉对叶家有恩,叶孤城不得不帮忙。南王世子原本是打算让叶孤城杀了皇帝作为报恩手段的,但这个全天下第一聪明的脑袋瓜子此刻挡了路,还挡得很有可能把南王府上上下下所有人的命给送了……南王世子只好决定提前去使用这个人情。叶孤城极不愿意。他曾说过,在他这样的位置,其实很孤独,朋友和对手都很少,他早已认可陆小凤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但他没有办法。这时西门吹雪出现了,这个时代最为璀璨的两个剑术天才,提前碰面了。决斗提前发生了。被知道剧情的陆小凤一干预,叶孤城的境地大有变化——他的心并没有那么乱,因为他还没有做出那样的欺骗之举,他面对的也不是死局,在原本的决战紫禁之巅之中,真正的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决斗时,叶孤城原本就因为谋反失败而要死的。其实叶孤城的武功本来是要比西门吹雪高一截的。在原书之中,最后是叶孤城的剑要更快,但他一心求死,调转了剑的方向,没有刺向西门吹雪,而西门吹雪却来不及控制自己刺出的那一剑,将剑身深深地楔进了叶孤城的胸膛里。但陆小凤提前就找过叶孤城,他知道叶孤城的为人,同时,他也并不认为这二人必须得死一个。

书中自有颜如聿  公爵千金在搞魔导科技  在柯学世界靠苟续命  清宫重生宠妃路  暧昧狙击  浪漫反应式  那个宿敌不想和解  我把炮灰女配上交了[快穿]  老狼老狼几点钟  玉门往事  一篇换受单元文  捉爱之不许放手  凤凰骨[重生]  我在八零靠脑洞破案[刑侦]  全娱乐圈为我神魂颠倒  沙雕攻在虐文世界搞钱  30条短视频助星球避开天灾  卧底惨死后重生了  唯一心动  [娱乐圈]身为老板的我出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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