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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虎丘山下,又饮了二两温好的黄酒,舒服得感觉天灵盖都酥酥麻麻的。结果居然在这一间清幽的酒楼之中,看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也不是意想不到,其实这个人秦蔻早就想慕名见一见了,只不过是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见到他。他就是白云城主叶孤城。叶孤城自于西门吹雪决战之后,似乎不大急着回白云城,一路从京城慢慢地往南面走,近日正好就到了姑苏,虎丘山乃是千年名胜,又有习剑之人都听说过的剑池,来拜访一回,也很正常。秦蔻只是没想到叶孤城这个人居然没什么排场。现在想起来那本原著的《决战前后》,她印象最深刻的片段,除了两大剑客决战紫禁之巅外,就是叶孤城那美女开道、鲜花满地,白衣飘飘的奢侈出场方式了。……真的很骚。虽然在理性上知道他那时候是为了南王世子造反的阴谋估计那么做的,但在感情上还是很难不做出这种评价……所以,当她看到叶孤城一个人进来的时候,她还有点惊讶。他穿着一身干净的白色长衫,衣袂被风吹起来的时候,就好像是一片轻飘飘的白云在飘动,只不过这显然是一片很富贵的白云,银光一闪而过时,秦蔻才看到他的衣服其实很有讲究,两道银线做的绲边,衣服上也绣着白云纹样,只不过因为用的是银线,所以不大好发现罢了。但这个人可完全不像是轻飘飘的云,他那只用来握剑的手、与他没什么表情的面庞,都像是被大理石锻造出来的一样,干净、冰冷、坚硬、洁白。他虽然外号叫剑仙,但穿衣却不是那种缥缈的风格,反而合身的很,他的腰带很宽,勒出一把得体的劲腰,腰带正中,嵌着一枚纹样古朴的羊脂玉。正因为衣着非常合身,所以能瞧得出他的筋、骨、肌肉,都具备一个武人所应该具备的一切。简而言之……秦蔻感觉他给人的感觉更像是那种古希腊式的洁白大理石雕塑,非常完美、非常克制、也有种超脱人世的冷漠。然后,秦蔻就看见陆小凤放下筷子,非常自来熟地招呼这尊移动大理石雕塑:“诶!叶孤城,这边这边!一块儿吃点啊!”叶孤城瞧见了陆小凤,那双寒星一般的眼睛里,居然也泄出了一点愉快的笑意来。他瞧见这一大桌子人,居然完全没有表现出一个世外高人对热闹场面所应该有的排斥,反而抬脚就过来了。秦蔻:“……”秦蔻:=口=!!!陆小凤,江湖妲己,果然名不虚传啊……怎么什么人都能勾到手!!叶孤城其实不是一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他和陆小凤相识的时间并不算太长,说来,也不过是几个月的时间,那时候南王府上遭了绣花大盗的抢劫,直接抢到了王府的宝库之中,还刺瞎了王府总管江重威的双眼,不可谓不嚣张。不过那个时候,老王爷倒是也没有非常大的心思放在缉盗上,因为他们在筹划着造反。自然而然的,作为造反计划之中的武力值担当,叶孤城也离开了南海,前往广府,住进了南王府之中。那时候南王府的新任总管金九龄已走马上任了。叶孤城先是认得了金九龄,又通过金九龄认得了一块儿来查案的江南花家七公子花满楼,金九龄极其热情地同他讲起了奇人陆小凤的两根手指,花满楼也点头附和着,而叶孤城也十分顺理成章地,对这两根手指产生了一点好奇。他一好奇起来,就忍不住想要试一试,他只想要试一试,看看这两根传说之中的手指,是不是真的连什么都能夹住……其中到底包不包括他叶孤城的剑呢?这种……我好奇所以我要玩你一下的心态,意外得很像猫。而他的性格里又的确有说一不二的冷酷,他既然这么想了,他就去这么做了,他并没有真的想要杀死陆小凤,但倘若陆小凤实在接不住,那……反正死人是没有名字的。这冒犯的想法!陆小凤就在这种“我好奇所以要玩你一下”的恶趣味中与叶孤城狭路相逢了,当然,他福大命大本事大,没死。……一个本事不大的人,是没有办法交到这么多又危险、又富有魅力的朋友的。不过那天晚上陆小凤得知是花满楼坑了他一把,还是明里暗里地表示了一番自己被伤透的心。叶孤城:“……”叶孤城是毫不愧疚的,能秉承着“如果你真的死了你就不是陆小凤”这种想法的人,干什么都挺理直气壮的。不过呢,他还是陪陆小凤喝了一会儿水酒——他喝水,陆小凤喝酒。

[娱乐圈]身为老板的我出道了  在柯学世界靠苟续命  那个宿敌不想和解  凤凰骨[重生]  30条短视频助星球避开天灾  捉爱之不许放手  公爵千金在搞魔导科技  老狼老狼几点钟  沙雕攻在虐文世界搞钱  一篇换受单元文  我把炮灰女配上交了[快穿]  我在八零靠脑洞破案[刑侦]  玉门往事  全娱乐圈为我神魂颠倒  暧昧狙击  书中自有颜如聿  清宫重生宠妃路  浪漫反应式  卧底惨死后重生了  唯一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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