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以前一直在告诉自己,要把千山和阿槿分开来看,不要混淆了,不要搞错了自己的感情。而现在,我却希望阿槿就是千山,千山就是阿槿,这样,不用夺走千山的内核就能救阿槿,阿槿就算失去了肉体也能以山主的身份存活千年……
当然,那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当晚,千山病了,他浑身冰冷刺骨,嘴唇干涩乌青。火兰告诉我,大概是因为大山的某个地方发生了自然灾害,或者人为破坏,这很常见,只要让他安静地歇息一晚,大概就能好转。
她给了我一瓶酒,说每半个小时给他喝一口,会缓解他的症状。那里面的,是人血。我回想起第一次在盛典见到装扮成阿槿的他时,也在喝酒,头一次和他泡温泉时,他也拿着酒壶,原来他一直在喝血。
我完全不敢睡觉,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就喂给他喝,他的眼下青黑,睫毛轻颤,看着似乎很痛苦。他紧紧抓住我的手。
半夜,他的身体极冷,如同冰块。他抓紧我,不断喊着:“棉棉、棉棉。”
“我在!”我握住他的手。
他抬眼看我,紧紧抱着我,热泪盈眶:“是我啊,阿槿,我终于见到你了!”
他浑身无力,我承受着他所有的重量,被他压倒在床上。我不断触碰他的脸颊:“阿槿,真的是你吗?为什么你才来见我?你知道我等了多久吗?!”
我想跟他说,能不能改变计划,想跟他说,恶鬼其实没有那么坏,我不想伤害他!
可是阿槿竟然崩溃地哭了出来:“棉棉,救救我,我快受不了了……我在笼子里,日复一日地经历可怕的过去……我什么都无法改变,什么都做不到……我感觉自己四分五裂了,变得比怪物还可怕……我快疯了……”
“我本来以为死是解脱,可是为什么……死亡只是痛苦的延续,甚至变得更加痛苦……我为什么得不到解脱啊,棉棉……哪怕变成一只臭虫,都可以……我想从笼子里钻出来……求你救救我!”
阿槿是一个自尊心极高的人,在他生前,他从来都没有求过我,从来都没有这么彻底地向我展示他的痛苦,我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人掰开了,痛苦难忍!
每一分钟,阿槿都在经历非人的痛苦,我恨我自己拖延时间、优柔寡断!
“对不起,阿槿,我会救你的,很快就能把你救出来!”
我不断亲吻他的额头,眼睁睁地看着他再度闭上了眼睛,他昏睡过去,直到早晨才醒来。
醒来的人,不是阿槿,是千山。
“你哭了。”千山轻轻触碰我的眼角。
他凑过来,亲吻我的泪痕,他的温柔和阿槿的重合在了一起。
“你在心疼我吗?”他的脸颊泛着漂亮的红色,蔓延到了耳尖。
“我想快点去你家,我想看你的真身。”我道。
“好。”他同意了。
临走之前,狐村为我们举行了欢送会,狐狸们似乎认定了我将会是山主的新娘,为我戴上花环,在我身上洒满花瓣。
已经恢复了不少的火梅为我们敬酒,酒水散发着淡淡的幽香,梅花一般的香气。千山一饮而尽,我小小地饮了一口,有些头晕目眩。
火梅微笑:“喝了这酒,现在只能说真话了。大人,无论您要怎么惩罚我,都好,我只是希望您听了真话以后,再决定怎么做。”
千山放下酒杯。
扑倒老公大人 女配她总在为民除害[快穿] 诸天:从小欢喜当爹开始 明珠娘子 女配想开了(快穿) 蝴蝶反派病娇蛊 重生之女帝权谋 你的报应就是我[快穿] 高山下的花环 和妖武乱世的我肝同一块属性面板 逃婚欠一夜 胭脂惑 师兄全员皆反派 抗战从魔都保卫战开始 我养成的小可怜是二十年前的影帝 我的后宫全性转了[穿书] 带着超市去逃难 地球变异:我独自修仙求长生 小情书 我渣了老婆后他流浪街头
前世的她,惊艳才绝,武功无双,却错在将一颗真心错付,最终换来尸骨无存,血肉分离的下场。涅槃重生,浴火归来,她发誓要将那些辱她,负她,伤她的送入地狱。辱她的人,百倍偿还。负她的人,千刀万剐。伤她的人,全家灭门。这一世,她要逆天而行,血债血偿...
一个江湖第一门派的少主,会武术,懂医术,来到都市见女网友,没想到女网友居然是美女老师,与此同时,清纯校花,纯情护士,冷艳警花,火辣的女邻居相继和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他还要寻找一件超级宝贝...
推荐元笙的新书重生之军嫂甜蜜蜜依旧是甜宠无虐,放心跳坑哦重生的沈梦瑶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想要夜夜抱着闫哲涵睡。闫哲涵好不容易把自己心心念念的沈梦瑶给睡了,已经做好被她打骂的准备,没想到画风一变,沈梦瑶天天都想抱着他睡。这自己怎么好拒绝呢。经历过前世眼瞎,今生才能活的如此眼明心亮,所以抓紧目标坚决不放手。...
总裁邀我去她家住,我应该怎么办?身为一个秘书,洛羽不过是想矜矜业业地完成美女总裁的任务,照顾美女总裁的生活起居,可是意料之中的艳福接踵而来,他是老实地拒绝,还是聪明地接受?艳福虽好,生命难保!总裁身边有狂蜂,我赶总裁身边有闺蜜,我追总裁身边有危险,我救为何却不知不觉地进了一场惊天阴谋之中...
...
一个普通影视爱好者,重生到82年的西游记剧组,不懂演戏,不懂唱歌,不懂导演,一上来就要演戏,主角要怎么做?在时代的大波浪下,一步步见证主角的成长,见证华娱的变迁。这是一个成长的故事,一个从冷眼旁观到主动承担责任的故事。金手指天道酬勤面板娱乐版女主青梅竹马高媛媛,欢喜冤家曾大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