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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开的头。”艾莉亚道,“詹德利只是说话而已。”
“放过那男孩吧,柠檬。”哈尔温说,“是艾莉亚开的头,我毫不怀疑。她在临冬城就这样。”
汤姆边唱边朝她眨眼睛:
树仙子嫣然飘飘,
树仙子笑声飞扬。
旋开身躯朝他言语,
我不需要羽毛之床。
愿穿一袭金叶长裙,
愿以青草束起长发。
愿你当我的森林爱人,
我是你的森林姑娘。
“我没有金叶长裙。”斯莫伍德夫人和蔼地微笑,“但凯瑞琳还留下其他衣服。来吧,孩子,我们上楼看能找到什么。”
这回比上回更糟;斯莫伍德坚持让艾莉亚再洗一遍澡,然后修剪梳理头发,换上的裙服是淡紫色,饰有细小珍珠。唯一的好处是,它如此精致,没有人认为她能穿这身衣服骑马。所以第二天早晨用餐时,斯莫伍德夫人给她拿来马裤、皮带和束腰短装,以及一件镶铁钉棕色鹿皮背心。“这是我儿子的。”她说,“他七岁时死了。”
“我很遗憾,夫人。”艾莉亚突然替她难过起来,并且感到十分羞愧。“很抱歉撕坏了那件橡果裙子,它很美。”
“是啊,孩子,你和它一样美。请勇敢起来。”
丹妮莉丝
骄傲广场中央有个红砖砌的喷泉,其中的水闻起来有股硫磺味道,泉水中央是一座青铜打制的巨大鹰身女妖像,足足二十尺高。她有女人的脸——镀金的头发、象牙眼睛和尖锐的象牙牙齿——黄色的水从沉甸甸的乳房中潺潺涌出,但本该长手臂的地方却是类似蝙蝠或龙的翅膀,腿则为老鹰的腿,身后拖着一条卷曲而恶毒的蝎尾。
这是吉斯的鹰身女妖,丹妮心想。如果她记得不差,古老的吉斯帝国已于五千年前衰落,它的军团被蓬勃兴起的瓦雷利亚民族击溃,它的砖墙被推翻,它的街道与建筑被龙焰化为灰烬,它的每一寸土地皆撒满盐碱、硫磺与枯骨。乔拉爵士说,吉斯的神灵和它的子民皆已死去,今天的阿斯塔波人只是混血种而已,甚至不会说吉斯卡利语。奴隶湾的城邦讲的是他们的征服者使用的高等瓦雷利亚语,准确地说是其中能理解的部分。
然而古老帝国的象征依旧留存,眼前这只青铜怪兽就是明证。但它的爪子上悬挂着一条沉重的锁链,两端各有一只未合拢的镣铐。吉斯的鹰身女妖爪间有一道闪电。这不是吉斯的鹰身女妖,而是阿斯塔波的鹰身女妖。
“告诉维斯特洛婊子,让她看下面。”奴隶商人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对当翻译的奴隶女孩抱怨,“我卖肉,不卖铁。那铜像可不卖。叫她看着士兵,我敢打赌,就连这紫眼睛的、日落之地来的蛮子也能瞧出我这批货有多么出色。”
克拉兹尼的高等瓦雷利亚语被吉斯特有的浓重喉音所扭曲,中间还夹杂着奴隶贩子的黑话。丹妮基本可以听懂,但她微微一笑,茫然地看看奴隶女孩,等待对方翻译。
“克拉兹尼善主大人问,他们难道不是很杰出吗?”就一个从未到过维斯特洛的人而言,她的通用语讲得不错。这女孩十岁不到,长着扁平的圆脸、黝黑的皮肤和纳斯人特有的金色眼睛。她的民族被称为“和平之民”,因此是最好的奴隶。
“也许吧。”丹妮回答。乔拉爵士建议她在阿斯塔波只讲多斯拉克语和通用语。我的大熊粗中有细。“我需要详细了解他们的训练情况。”
“维斯特洛女人对他们很满意,但没有赞扬,以便压价。”翻译告诉主人,“她想知道他们是如何被训练的。”
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点点头。奴隶商人闻起来似乎刚用黑草莓水洗过澡,红黑相间的分叉胡上闪着油光。他的乳房比我还大,丹妮思忖,透过薄薄的海青色丝绸,能看到他的胸部。他身穿带金流苏的托卡长袍,在一侧肩膀扣住,走路时,左手固定住袍子,右手抓一根短皮鞭。“维斯特洛猪都这么无知吗?”他继续抱怨,“全世界都知道,无垢者在长矛、盾牌和短剑上的造诣无与伦比。”他朝丹妮夸张地一笑。“把情况通通告诉她,奴隶,讲快点。天气太热了。”
至少这句不假。他们身后站着一对孪生女奴,为他们分别撑起丝绸斑纹遮阳伞,即使如此,丹妮仍透不过气,克拉兹尼则汗流如注。骄傲广场自黎明开始就在艳阳的烘烤之下,透过厚厚的鞋底,也能感觉到脚下红砖的热量。一波波热浪自红砖地里升腾而起,令广场周围的阿斯塔波阶梯形金字塔看起来好似海市蜃楼一般。
假如无垢者们也觉得热,至少丝毫没有表现出来。从站立的样子来看,他们似乎就是用砖块做成。一千名奴隶走出兵营,供她检阅,他们在喷泉和雄伟的青铜鹰身女妖像前排成十列,每列一百人,站得笔直端正,毫无情绪的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前方。他们什么也没穿,只有腰缠的白色亚麻布和头戴的锥形青铜盔,上面有根一尺高的尖刺。克拉兹尼已命他们放下长矛和盾牌,解开束剑腰带与夹层外衣,以便维斯特洛女王仔细检视其坚实瘦长的身躯。
“以身材、速度和力量为标准,他们从小被挑选出来。”奴隶女孩告诉她,“并自五岁起接受训练。每天从黎明一直练到天黑,直到熟练掌握短剑、盾牌和三种长矛的技巧。训练极为严酷,陛下,三个男孩里只有一个存活,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关于无垢者有个说法:从赢得尖刺盔的那一天起,最艰难的生活便已过去,从今往后任何使命都不及当初的训练那样严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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