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推书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07章(第1页)

房间充溢着食物腐烂的臭气,草席上爬虫随处可见,詹姆还差点踩上一只老鼠。派恩的双手巨剑放在搁板桌上,旁边有一块磨刀石和一张油腻腻的布,剑刃被打磨得极为锋利,在苍白的光线下闪烁着蓝盈盈的光。但除此之外,脏衣服堆得满地都是,布满红锈的锁甲与板甲也被拆散开来,四处乱扔,至于打破的酒瓶子,更是无法计算。这个男人除了行刑,没有其他生活了。当伊林爵士从屎臭熏天的卧室里出来会他时,詹姆心想。

“太后陛下命我节制大军,收复河间地。”他告诉对方,“你可以跟我走……假如你舍得放弃这所豪宅的话。”

沉默是派恩的回答,还有毫不动摇的悠长凝视。正当詹姆准备离开时,对方点了点头。他终究是肯改变了,詹姆瞥瞥身边的伙伴,或许我们两个还有希望。

当晚,队伍在哈佛城所在的小丘下宿营,夕阳沉没后,一百个帐篷沿小溪搭建起来。詹姆亲自安排哨兵放哨,都城附近想来不会有什么麻烦,但当初他舅舅史戴佛在牛津肯定也是这么想。我决不会重蹈覆辙。

从城堡里传来哈佛夫人的代理城主的邀请,詹姆带上伊林爵士、亚当·马尔布兰爵士、博尼佛·哈斯提爵士、红罗兰·克林顿、壮猪与其他十几位骑士及贵族同去。“我想我应该戴上那只手。”上山之前,他对小派说。

这孩子立刻为他绑上。那只手由纯金制成,指甲是祖母绿,肉眼看去十分逼真。它指头半拢,刚好能握住杯子。我不能用它打仗,却能用它喝酒,詹姆看着男孩在他的断肢上绑绷带,心里想。“从今天起,人们会称呼您为金手将军。”武器师傅曾向詹姆保证。错,直到我死后,人们还是会叫我弑君者。

金手在餐桌上屡屡为他带来赞叹——直到打翻酒杯。他的脾气发作了。“妈的,如果你如此羡慕这该死的玩意儿,我很乐意把你用剑的手砍掉。”他告诉佛列蒙·布拉克斯。

无人再敢多言,他在平静中多喝了点酒。

城堡主人跟兰尼斯特家族结亲,才一岁便做了他表弟提瑞克的夫人,此刻也还是个圆胖的小婴儿。席间,这位艾弥珊德夫人被抱出来相见,她穿金线小裙服,裙服中间用翡翠颗粒组成一条淡绿色大波浪,周围是绿色栅格——这是哈佛家族的纹章。过不多久,小女孩号啕大哭,便被奶妈安抚着送回卧房了。

“还没有提瑞克大人的消息?”鲑鱼端上桌时,代理城主询问。

“没有。”提瑞克·兰尼斯特于君临暴动中失踪时,詹姆还在奔流城作俘虏。若这孩子没死,该满十四岁了。

“遵照泰温大人的命令,我曾亲自带队搜查。”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边剔鱼骨头边说,“但我的发现不比拜瓦特多。当暴民们突破金袍子的封锁线,那孩子还在马上,其后嘛……嗯,我们找到了他的马,人却没有半点线索,多半是被拉下来杀了。但若是这样,尸体在哪儿?暴民让其他人暴尸街巷,为何单单没有他?”

“或许令他活着更有价值。”壮猪认为,“兰尼斯特家的人赎金不菲。”

“这点毫无疑问。”马尔布兰承认,“怪就怪在没人来索要赎金,这孩子如同凭空蒸发了。”

“他死了。”詹姆已喝下三杯葡萄酒,金手变得越来越沉,越来越笨拙。哼,倒不如装上钩子。“等那帮暴民明白自己杀的是谁,恐怕慌不择路地要把尸体投入河中,以防被我父亲发现。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当年君临城破,泰温公爵教他们领教过滋味。”

“有债必还。”壮猪同意,大家也就此打住。

不过等饭后在塔楼房间过夜时,詹姆自己却怀疑起来。再怎么说,提瑞克与蓝赛尔一道做过劳勃国王的侍从,他们晓得的秘密比黄金更贵重,比利刃更致命。他想到了瓦里斯,那个咯咯假笑、浑身散发着薰衣草香味的太监。全城都有此人的眼线密探,要在混乱中偷走提瑞克自是举手之劳……或许太监早就知道暴动将于何时何地发生。瓦里斯让我们大家相信,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什么都清楚。然而这次暴动他却一分半点都没警告瑟曦,他甚至没到船边去送别弥赛菈。

詹姆打开窄窗。夜,越来越清冷,一轮弯月高挂天空,照在他的金手上,反射出昏暗的光。它掐不死太监,却可以打烂那张黏糊糊的笑脸,打个稀巴烂。他忽然很想打人。

伊林爵士正在擦剑。“时候到了。”他吩咐对方,刽子手便站起来随他下楼,破皮靴刮擦着陡峭的石阶。兵器库前有个小院子,詹姆找来两面盾牌、两顶半盔和一对比武用的钝剑,把它们分给派恩,自己左手握剑,右手穿进盾牌的绑带。他的金手能抓东西,却握不牢,所以盾牌很松。“你曾是位堂堂正正的骑士,爵士先生。”詹姆喊道,“和我一样。让我们看看自己现在变成什么样了吧。”

伊林爵士举剑回应,詹姆更不搭话,直接上前攻击。然而,尽管派恩的外表就像他的锁甲一样生了锈,也没有布蕾妮的强壮体魄,但詹姆递出的每一记都被他的钝剑或盾牌挡住。两人在弯月下舞蹈,两柄钝剑奏出钢铁的乐章,沉默的骑士让詹姆好好攻击了一阵,最后才发起反击。他连连打中詹姆的大腿、肩膀和上臂,三次划过头盔,一记猛斩打飞了詹姆右臂的盾牌,力道之猛,差点把连接金手与断肢的绷带扯断。等收剑住手时,詹姆已然遍体淤伤,酒全醒了,头脑无比清明。“我们每晚准时开战。”他告诉伊林爵士,“明天打,后天也打,天天打。直到我的左手变得跟我过去的右手一样强大为止。”

星际:古武行者  退亲后我嫁了残疾王爷[空间]  星空坠落时  你好,亲爱的恶魔先生  [综]在武侠世界快穿  出笼记  别别扭扭宋二少  我在恋综遇见警察哥哥  全是幺蛾子  她太乙真人[洪荒封神]  [阴阳师]平安浮世卷  穿成女配后我成了娱乐圈大佬  [综漫]夹在双家主间的我不做人了  孤岛有回音  倒霉的我居然是个大佬  把日常过成剧本杀  七王国的骑士:冰与火之歌外传  召唤玩家建设星球  [文野同人]捡到的陀总三岁半  全网痛骂我养了四个白眼狼妹妹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富二代,开局校花要弄死我!

反派富二代,开局校花要弄死我!

本书又名华夏崛起,拥有伏羲武魂的我称霸全球天命大反派掠夺一切主角机缘地下大佬苏云穿越了,与别人穿越成天命之子不同,他成为了一本书中的反派。原著中,这反派的老爹是华夏六大神灵之一,母亲是从秦朝传下来的古老家族,秦家的长女,堪称是华夏最有权势的富二代。自身更是觉醒了远古神灵伏羲武魂,拥有神灵血脉,天赋逆天。清北学院校花柳婷,是苏云的未婚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反派富二代,开局校花要弄死我!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大唐:抗旨才能变强

大唐:抗旨才能变强

穿越大唐贞观时期,得到了一个坑爹系统只有抗旨才能变强。这无异于在刀尖上起舞,在作死的边缘试探。可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无论他如何作死,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却是对他万般宠溺,百依百顺。其中的原因,连主角自己都不知道。他竟是李世民和长孙当年生下的第一个,可怜的被遗失的孩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大唐抗旨才能变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大唐抗旨才能变强...

斗罗从迎娶千仞雪开始

斗罗从迎娶千仞雪开始

男主穿越到斗罗大陆中,醒来发现自己正在长老殿举行婚礼,迎娶的正是拥有六翼天使武魂的千仞雪。...

重生小说反派公子哥

重生小说反派公子哥

某写手很烂俗的重生了,但他没有重生在过去或是平行世界,而是重生在了自己撰写的小说世界里!最让他蓝瘦香菇的是,重生的角色竟然是小说里被虐得死去活来的反派公子哥!为了能多活几章,史上最妖孽的反派,不得不在史上最坑爹的系统指引下,一步步完成史上最伟大的逆袭之路!书又名反派的自我修养猫我回来了!...

我真没想撒狗粮啊

我真没想撒狗粮啊

恋爱日常轻松搞笑为了能够潇洒人生,安然偷偷报考了魔都复大,万万没想到,潇洒不过一年就被催婚?我,安然,绝对不可能谈恋爱,女人只会影响我拔刀的速度!在?解释一下,为什么要撒狗粮?啥玩...

完蛋!我成替身了!

完蛋!我成替身了!

李正景,十七岁,横炼外功巅峰大圆满。身份羽化仙宗古月峰外门弟子,建安侯次子。隐藏身份千幻神君第七百六十三具备用肉身。运势修行脏腑养气内功(残缺错版),未能养出内气,并已伤及脏腑根基,于七日后内门弟子考核之中晋升失败,从而遭千幻神君弃用,炼为血丹,死无全尸!改命之法如下我李正景分明是正经仙宗弟子,怎么他娘的成了备用肉身?本书又名我有一页改命书正经人修仙传正经人修仙谁花钱啊?等...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